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ZHJJSNJ2021-SH-G-010
1.3项目预算:192万元。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服务时间:2年。
1.6招标范围: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招标人产生法律需求时,从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诉讼(如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仲裁)、非诉讼服务。此次为律师事务所入围招标,不产生具体法律需求,不支付任何费用。产生具体法律需求时,招标人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在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中选聘确定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并确定费用及支付方式等事宜,如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在合作期限内,招标人不承诺一定有具体法律服务需求。
1.7标段数量:1个标段
1.8中标人数量:拟入围3-7家供应商
1.8.1 入围方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果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得分相同者价格较低的,排名靠前;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排名次序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次序确定后,根据入围单位数量选取规则选取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8.2入围单位数量选取规则:
有效投标人≥14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为该项目入围单位;
14>有效投标人≥12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6名的投标人为该项目入围单位;
12>有效投标人≥10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为该项目入围单位;
10>有效投标人≥8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4名的投标人为该项目入围单位;
8>有效投标人≥6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为该项目入围单位;
当有效投标人<6家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完成以往年度年检,成立年限为3年及以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南京)设置有办公需要的固定场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2.1.2服务团队律师资质要求
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以上(含3年)律师执业。投标人须指定1名主办律师(即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将作为项目的日常联络人,人数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1.3投标人应该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出具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评审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如不存在以下1-8项所描述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招标人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设有分支机构,不能以不同分支机构或总所、分所分别申报,仅可确定一家作为投标人。若同一投标人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的,原则上,在所投标段所在地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投标有效;如多个分支机构在所投标段所在地均有设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总所投标有效。
(4)投标人近三年来(2018年起)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须提供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单位诚信信息查询截图,支持现场查询)。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现场出售或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售价每本6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时要求申请人的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单位响应单位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