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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龙滚华侨学校

发布时间:2021-05-17 14:19:44浏览:33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招标】万宁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龙滚华侨学校(招标编号:2021-HNZB-016)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

【招标】万宁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龙滚华侨学校
(招标编号:2021-HNZB-01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万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宁市 2021 年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龙滚华侨学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6.086923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万宁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宁市 2021 年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龙滚华侨学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万宁市 2021 年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龙滚华侨学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供应商为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或 2020 年企业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2.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零纳税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以及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2.6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报名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5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00 元/份,供应商需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HNZB-016
2、项目名称:万宁市 2021 年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龙滚华侨学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60869.23 元
5、z高限价:1060869.23 元,投标报价超过z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6.1 建设地点:万宁市龙滚华侨学校内6.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工程。6.3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供应商为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或 2020 年企业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2.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零纳税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以及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2.6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报名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3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05 月 14 日至 2021 年 05 月 2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请于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00 元/份,供应商需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时间: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  淋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联系人邮箱:zhaolin58585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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