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微正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四期充电站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HS-2020-018
招标人:海口市微正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239.381791万元
一、受海口市微正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海口市微正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四期充电站(项目编号:HNHS-2020-018)所需的工程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接受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响应谈判。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二、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海口市微正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四期充电站
2、建设地点:HNHS-2020-018
3、招标控制价:A包:¥907328.80 (玖拾万零柒仟叁佰贰拾捌元捌角整)
B包:¥1486489.11(壹佰肆拾捌万陆仟肆佰捌拾玖元壹角壹分);投标报价超过z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A包:南海大道海合驾校充电站:位于南海大道海合驾校内,建设22个新能源充电车位的充电站,安装10台一拖二直流充电桩和2台交流充电桩,安装1250KVA变压器,及充电站的相关配套。
B包:羊山大道懂宿酒店充电站:位于羊山大道懂宿酒店西侧停车场内,建设26个新能源充电车位的充电站,安装10台一拖二直流充电桩和6台交流充电桩,安装1250KVA变压器,及充电站的相关配套。
5、建设工期:45日历天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份要求的,以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原件核验,无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无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信用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6.2、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8.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其他拟投入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可兼任)、质量员1名(省外岗位证须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必须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其他岗位人员提供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原件核验,无原件者按废标处理);
3.8.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5月18日09:00-2021年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17:30。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及供应商的资格标准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谈判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 月21日09时30分。
2、谈判时间:2021年5月21日09时3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保证金金额5000元。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