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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海市浦东光辉村河道两侧侵占物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15:42:43浏览:68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告-上海市浦东光辉村河道两侧侵占物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021宣桥)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一

公告-上海市浦东光辉村河道两侧侵占物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1宣桥)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光辉村河道两侧侵占物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光辉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辉村河道两侧侵占物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辉村河道两侧侵占物拆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3)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满足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配备要求。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8)不存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
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
(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9日10时30分到2021年05月2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3日13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位于宣桥镇光辉村,为确保河道整治工程顺利进行,对光辉8队河、曙光2队河等5
条河道进行整治,需整治点位29个约3000立方米。主要是通过机械或人工保护性施工方式
拆除河道两侧驳岸、平台等侵占物。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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