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衡阳总部基地南地块5、6、7、8号楼精装修项目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基地项目已经衡高新发[2018]157号文件批准建设,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
〔2018〕36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拟招标为总部基地南地块5、6、7、8号
楼项目拟作为公司资产运营使用,其他栋暂未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总部基地南地块5、6、7、8号楼精装修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衡阳高新区内
2.3建设规模:主要设计内容涵盖商务办公等,其中南地块5、6#楼总建筑面积约79602.23平方米,南地块7、8#楼总建筑面积约
77123.93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和相关数据以规划审批为准)。
2.4投资估算:项目预估总投资约为25000万元(具体投资额及工程费用以经财评审计的工程造价为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文件、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7服务期限:方案设计20天,方案批复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专项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年内不少于 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
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详见招标文件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也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进行注册登记和认证。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8日9时00 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