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产业园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E47-A02-43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产业园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威宁县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威发改行审投资〔2021〕19号 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威宁产业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该项目威宁县产业园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威宁县产业园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二)项目地点:贵州威宁经济开发区五里岗工业园
(三)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本标段估算约为780万元;
(四)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二、招标建设规模及范围
(一)该项目招标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用地27178.45㎡,建设智能停车场(含场地铺设、板房、围挡、洗车场、排水沟、道路及门禁安防系统等附属设施),停车位约800个。
建设性质:新建。
(二)招标范围:
设计:含规划方案(文本)及报批、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过程管理(验收、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执行工作、竣工验收和答疑等全部设计企业需要配合的工作。设计内容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附属及绿化等各专业设计;
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范围内全部工程总承包,竣工交付、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单位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设计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建筑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2021年05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25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2021年6月8日09时30分前
注:意向投标人请于以下负责人联系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 :185 1065 8161
E-mail:18510658161@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