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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2021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入围项

发布时间:2021-05-18 21:37:36浏览:42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告】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DHZB- 2021-0518 (3))一、招标
公告】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HZB- 2021-0518 (3))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本项目入围3家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本项目不承诺中标后--定有项目任务分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4年充电桃设备采购服务单位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单位具有营业教照副本或验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形加盖公章)为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二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的公章原件);
(3)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砖理入参加开标仪式,投标单位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餐(雷加盖拿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投权人投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成盖章了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承诺书(原件);
(5)入围服务单位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入围服务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8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2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06月07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15时30分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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