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提升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518_104824653
招标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投 资金额:63.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z高限价:63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
按照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要求,运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中先进理念和具体要求,对甲方龙门景区经营管理现状及企业绩效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打造具有甲方特色的管理模式,保障甲方“保护、传承、弘扬、融合”战略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及核心竞争力。
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组织奖,解读申报要求,指导编写理念模型、管理模式的提炼,提出改进要求,指导申报过程。
做好中国质量奖申报后的跟踪、过程改进和各方面关系协调工作。
(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包含跟踪服务时间)。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前(包含跟踪服务时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票或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