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徐先生电话:156 1130 0638
招标编号:HNZH2021-012 招标人: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受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即采购人)委托,对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ZH2021-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数量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5、采购预算:480000.00元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应商资格与资质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
7.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7.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或依法不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企业注册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7.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开标时间前5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的证据截图,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以及提示“没有本次查询的企业”的视为没有上述违法失信记录)。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人、股东等高管人员相关资料截图,提供开标时间前5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9供应商特定资质: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8.1、发售标书时间:2021年05月19日上午8:30~2021年05月2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3、标书售价:每套售价300.00元。
8.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0日17:30(北京时间)。
8.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9、响应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9.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3、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4、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zhaobiaobu6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