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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诚园项目股权合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21:37:17浏览:39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莱芜·诚园项目股权合作竞争性磋商公告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济南莱芜锦荣经贸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其它 受济南莱芜锦荣经贸

莱芜·诚园项目股权合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济南莱芜锦荣经贸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济南莱芜锦荣经贸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全资提供股的莱芜信和置业有限公司基于该公司名下的莱芜·诚园项目等资产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股权合作投-资人,欢迎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莱芜·诚园项目股权合作
二、项目编号:SDZB2021-011
三、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以北、龙崮河以南、怡和缘以东;
2.工程规模:南地块:用地面积:13.4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6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8万平方米;
北地块:用地面积:7.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1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现南北地块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估算18.70亿元。
4.计划工期及目标:
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五年内完成本项目的整体开发;七年内销售完成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95%以上(资金回款率达到100%)。
5.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股权合作的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股权合作投-资人,合作开发莱芜·诚园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后,双方签订共同开发建设莱芜·诚园项目的合作协议。以莱芜信和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各项申报与开发建设并组织实施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按规定程序需要进行的招投标工作;采购人以其所有的信和置业公司名下土地等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转让股权的报价参考,并以成交价作为出资总金额;成交供应商以现金出资入股、购买债权并承担项目后期投入。济南莱芜锦荣经贸有限公司提供项目股权的20%,成交供应商出资占项目股权8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在项目中的股权比例不得少于4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减提供或转让。在本项目存续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投-资、运营、销售、费用支付、成本管控、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
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工程联合建设管理办公室推进后续运作。
注:
1.股权合作协议签订之前,由采购人基于项目建设已投入的费用,以及签订且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及相关事务工作,供应商承诺自愿承担和继续履行;
2.本项目在后期所有运营过程中,若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z终服从采购人意见;
3.该项目若使用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形象,品牌使用费不高于销售金额的2.5%,包括但不限于:
(1)工艺工法、现场管理、质量标准、工艺要求、第三方检测等;
(2)广告策划、物料制作、案场包装、销售策略等;
(3)人员招聘、薪金制定、考核制度、规章制度建立、人员培训等;
4.若成交供应商为独立体个体,需与采购人签订双方协议,其中采购人为甲方,供应商独立个体为乙方;若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需与采购人签订三方协议,其中采购人为甲方,联合体牵头人为乙方,联合体成员为丙方;
5.本项目实行利润分成,项目决算后,采购人的利润分成不得低于净利润的36%。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其中一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近两年(2018年、2019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两年(2018年、2019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2018年、2019年)的对外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50%;
3.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其中一方将以投标联合体的名义办理投标报名、响应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磋商保证金的提交,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注:若供应商为独立个体,须提供以上信用截图;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信用截图)。
五、本项目只接受报名且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1.凭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1)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其中一方)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其中一方)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上市公司公开年报);
(4)供应商(独立体或联合体其中一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非联合体投标,则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格式自拟);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注:若供应商为独立个体,须提供以上信用截图;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上信用截图)。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发售期: 2021 年 0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05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3.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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