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船舶大厦12F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FS-21337-1A)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船舶大厦12F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约1762平方米,装修面积约1561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船舶大厦12F装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船舶大厦12F装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日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2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船舶大厦12F装修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中
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船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762平方米,装修面积约1561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394.795544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除核心筒区域内强弱电间、空调机房、
水管井、电梯、消防楼梯间以外的办公区域的室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
程等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5日。(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8月24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2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以下情况的投标人:
①、投标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wenshu.court.gov.cn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一行贿罪”查询为准)。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
头方必须至少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
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