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山东省青岛市怡和嘉园南幼儿园工程所需内配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DSY202105170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一、招标条件
本怡和嘉园南幼儿园工程所需内配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0.1万元,招标人为青岛科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分四包,总预算金额为390.1万元,其中***包:班级家具及具预算
166.8万元;第二包:办公家具预算21.1万元;第三包:智能化设备预算162.9万元;第
四包:厨房设备预算39.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002)第二包;(003)第三包;(004)第四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
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出具诚信承诺书;
3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002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
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出具诚信承诺书;
3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003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
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出具诚信承诺书;
3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004第四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及服务(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
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出具诚信承诺书;
3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1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27日16时00分
售价:300元整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14时30分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