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汕头融媒集团便民智慧自助服务终端二、三期设备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融媒集团便民智慧自助服务终端二、三期设备供应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21D069
二、项目名称:汕头融媒集团便民智慧自助服务终端二、三期设备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是确定汕头融媒集团便民智慧自助服务终端二、三期设备供应商资格,并以此次成交价格作为合同价格(有效期限二年)。本次设备计划需求量约70台(套),z终签订合同数量以采购方根据需求的实际购买量为准。在有效期限内,采购方按实际需求分批提货,每次均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项目采购详细需求”。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该项目按照实际需求签订合同,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全额包安装、包正常使用、包维修、包更换或退换。
4、交货期:该项目按照实际需求分别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日内按照合同内容完成到货、安装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z高限价:本项目z高限价为每台设备人-民-币24,940.00元,z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验收、耗材、零配件、维修保养人工、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z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 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第二年度开始,响应供应商保证招标人有权有偿获得管理系统运维及服务器支提供,并视本项目后台管理系统的运维及服务器支提供实际情况,按实际设备使用数量结算。单机费用作为响应供应商其中的一个报价项,每年每台人-民-币590.00元为z高预算,超过z高预算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z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6月1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6月16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