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场地租赁及配套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5-21105356
招标人: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场地租赁及配套物业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密封投标。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一、招标编号:0625-21105356
二、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简要要求 备注
1 场地租赁及配套物业服务 1 供应商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招标人正常经营。具体包括停车场具有基本的用电用水和消防设施;办公场所应具备基本办公条件设施,如照明、空调、电线、网络线、地板等基本装修等以及配套物业、保洁清洁、安保、餐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三、招标人: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联合招标)
四、招标代理: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本次拟投入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200㎡,其中需包括不小于( 3100 )㎡的室内停车场。地处宁波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通途路至宁波市丁家山高速入口区域内,提供合法产权证明材料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产权证明材料证明满足招标要求,保证在租期内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如有抵押,须详细说明抵押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以及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含)前无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单位。
(2)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资质的单位,至少有1名拥有可出租给招标人使用的场地(该场地需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的要求)。
(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信息表
2、介绍信或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购买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2)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报名时提供联合体组成情况。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止,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工本费: (600) 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投标人必须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