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夏邑县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夏邑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夏邑县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夏邑县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项目
1.2. 项目概况:夏邑县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1.4.磋商内容及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夏邑县城关镇花园桥、郭庄农贸区、李集镇。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采购控制金额:3048382.94元
1.8.质量要求:合格
1.9.设备质保期:1年
1.10.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是水处理专业技术公司;并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执行;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 2017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纳税及社保要求: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2.3、业绩要求:2016 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份(类似业绩指:污水处理或河水处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2.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6月9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9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4. 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