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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18:51:54浏览:16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一、招标条件本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

河南省许昌市
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许昌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提高许昌学院部分学生餐厅饮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学生提供价格合理、安全卫生、质量良好的食品和具有校园文化氛围的就餐环境,许昌学院拟对八一路沁园春餐厅三楼实行社会化委托运营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全国选择餐饮运营管理服务企业.沁园春餐厅建于2001年,2002年投入使用,总建筑而积约9000平方米,主体共三层.沁园春餐厅一-楼(层)、二楼(层)建筑而积平均每层约3200平方米,沁园春餐厅三楼(层)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靠近宁园学生公寓区,该区住宿学生约为7000人.本项目由校方提供餐厅基本环境和部分设备,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一家委托经营服务商,由其进行沁园春餐厅三楼餐厅的运营,为学生提供品质优良的餐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餐饮管理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2016年具有高校餐厅经营经验(整层或整体承包经营),提供年5月1日以来签订的高等院校餐厅经营服务(已服务2年及以上)业绩一份;
8.正在许昌学院经营的餐饮公司不能参与投标(本学期合同到期的除外);
9.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1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31日08时30分到2021年06月0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6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6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受许昌学院的委托,就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的餐饮企业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二、项目服务简要说明
2.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许昌学院部分学生餐厅饮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学生提供价格合理、安全卫生、质量良好的食品和具有校园文化氛围的就餐环境,许昌学院拟对八一路沁园春餐厅三楼实行社会化委托运营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全国选择餐饮运营管理服务企业.沁园春餐厅建于2001年,2002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主体共三层.沁园春餐厅一楼(层)、二楼(层)建筑面积平均每层约3200平方米,沁园春餐厅三楼(层)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靠近宁园学生公寓区,该区住宿学生约为7000人.
本项目由校方提供餐厅基本环境和部分设备,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一-家委托经营服务商,由其进行沁园春餐厅三楼餐厅的运营,为学生提供品质优良的餐饮服务.
2.2服务范围
2.2.1校方以委托经营方式委托餐饮企业经营.
2.2.2生产经营设施投入、经营和服务标准由餐饮企业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教财(2017)41号)要求标准进行建设.
2.2.3经营范围为基本伙食供应、特色风味小吃.
2.3经营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营服务期限为8年.合同签订采取5+2+1(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8)年6月30日、2029年6月30日)模式。2026年年1月1日前对上一阶段(已经营服务期限内)经营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师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时续签第二阶段2年期限的合同2028年1月1日前对第二阶段(已经营服务期限内)经营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师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时续签第三阶段1年期限的合同.
2.4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采购人关于对餐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师生用餐满意度在90%以上。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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