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许昌学院的委托就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餐饮企业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许昌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BXCZ [2021]026
二、项目服务简要说明
2.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许昌学院部分学生餐厅饮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学生提供价格合理、安全卫生、质量良好的食品和具有校园文化氛围的就餐环境,许昌学院拟对八一路沁园春餐厅三楼实行社会化委托运营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全国选择餐饮运营管理服务企业。沁园春餐厅建于2001年,2002 年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主体共三层。沁园春餐厅一楼(层)、二楼(层)建筑面积平均每层约3200平方米,沁园春餐厅三楼(层)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靠近宁园学生公寓区,该区住宿学生约为7000人。
本项目由校方提供餐厅基本环境和部分设备,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一家委托经营服务商,由其进行沁园春餐厅三楼餐厅的运营,为学生提供品质优良的餐饮服务。
2.2服务范围
2.2.1校方以委托经营方式委托餐饮企业经营。
2.2.2生产经营设施投入、经营和服务标准由餐饮企业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教财(2017) 41号)要求标准进行建设。
2.2. 3经营范围为基本伙食供应、特色风味小吃。
2.3经营服务期限
本项目经营服务期限为8年。合同签订采取5+2+1 (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8年6月30日、2029年6月30日)模式。2026年1月1日前对上一阶段(已经营服务期限内)经营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师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时续签第二阶段2年期限的合同2028年1月1日前对第二阶段(已经营服务期限内)经营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师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时续签第三阶段1年期限的合同。
2.4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采购人关于对餐厅管理的各项
规章制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师生用餐满意度在90%以上。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餐饮管理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7具有高校餐厅经营经验(整层或整体承包经营),提供2016年5月1日以来签订的高等院校餐厅经营服务(已服务2年及以上)业绩一份;
3.8正在许昌学院经营的餐饮公司不能参与投标(本学期合同到期的除外);
3.9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内)、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3.1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需是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
4.2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 币/份,售后不退。
五、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