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配电柜智能除湿机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28
招标编码:CBL_20210528_104852190
开标时间:2021-06-1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1.81999999万元
1.招标条件
受项目业主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北交投宜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配电柜智能除湿机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对保宜高速襄阳段、宜昌段、宜张宜五段配电箱、外场门架配电柜、入口治超称台配电柜安装智能冷凝除湿机。(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测试。
2.3招标范围:对保宜高速襄阳段、宜昌段、宜张宜五段配电箱、外场门架配电柜、入口治超称台配电柜安装智能冷凝除湿机(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坚提供“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因该项目涉及高速路上施工停车,在施工过程中需按规范着反光背心,停车施工时在车辆后方摆放反光锥桶,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承包人全权负责。
2.6质保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缺陷责任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7招标控制价:71.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1年——
3.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清晰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放时间:从2021年05月29日至2021年06月0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4.2、获取地点:投标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注:9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5.2、送达地点:湖北宜昌市(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5.4、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投标资料将被拒收。
6.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宜昌市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合同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05月28日。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