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光大银行外部数据管理平台银税数据接入软件产品及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28
招标编码:CBL_20210528_104851356
开标时间:2021-06-2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外部数据管理平台银税数据接入软件产品及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9-02-04A-2021-D-E09514)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外部数据管理平台银税数据接入软件产品及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包括软件产品及产品实施服务。该系统对接各省市税局,进行税务数据接入、清洗加工成统一格式、提供给招标人使用。三年内预估对接全国30余个税局,目前系统整体架构已搭建完成,已接入7家税局,本项目二期预计接入不少于16家。软件产品指已按税局的要求,完成了对接各省市税局的代码,可直接进行客户化部署和测试。产品实施服务包括不限于新增省份接入的客户化功能、新增下游的需求对接、系统的功能优化等客户化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合作期限:本次项目是总价合同,合作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
3.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具备至少3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间签署的涉税领域同类项目案例;(案例必须包含税务数据接入系统、税务数据加工治理、涉税数据服务等内容)
3.6承诺提供全部解决方案的源代码给招标人(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z终审查。资格z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3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间签署的涉税领域同类项目案例(案例必须包含税务数据接入系统、税务数据加工治理、涉税数据服务等内容)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合同必须包含税务数据接入系统、税务数据加工治理、涉税数据服务等内容)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提供全部解决方案的源代码给招标人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1年05月28日 至 2021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6月22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