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资金来源:其它
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委托,对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国内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编号:ZB-2021-TY/1004;
3.项目概况:为规范我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中介机构管理,更好地防范风险,维护我分行合法权益,我分行现开展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公开选聘工作;
4.服务期限:2年;
5.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范围为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评估服务,评估标的的所在地为山西全省。长治、大同、朔州、临汾、运城、晋中等异地抵押物的评估,由本次招标准入的评估机构或其在当地有分支机构的评估机构承接,按照本次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采购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房地产评估机构,本次入围5家;
第二标段:资产评估机构,本次入围5家。
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评估机构具有较好声誉,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并已向山西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范围为本省或全国。
3.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4.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拟派项目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评估师证;
7.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询比者,请于2021年6月2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期间(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询比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投标人法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即可;(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项目负责人证书;(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果截图;(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