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兰考县购置纯电动高压冲洗洗扫车、纯电动雾炮清洗车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兰考县购置纯电动高压冲洗洗扫车、纯电动雾炮清洗车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兰考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对兰考县购置纯电动高压冲洗洗扫车、纯电动雾炮清洗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兰考县购置纯电动高压冲洗洗扫车、纯电动雾炮清洗车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兰考县环境保护局
4、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5、项目投资:约 1010 万元
6、交货地点:兰考县境内
7、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 2019 年 6 月以来至少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盖章,对被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3、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1 年 6 月 9 日 23 时 59 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9 时 30 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