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考场安全技术防范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1-C-045)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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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210603_4406092755694592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考场安全技术防范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1-C-04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考场安全技术防范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1-C-045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考场安全技术防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万元 z高限价:170.0万元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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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z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z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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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否 |
170 |
170 |
其他服务 |
考场安全技术防范服务1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0年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 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到 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邮箱获取《企业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9520475787
邮箱:195204757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