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广西充电桩运营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能源, 广西 2021-06-03T | T
招标人: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广西充电桩运营及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T2021-DW014S)招标人为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西区内
2.2项目概况: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电动)拟对自营及所管理的广西区内充电站点开展运营及运维服务,目前广西电动自营及所管理的充电站点约521个,充电桩数约4000台,2021年预计新增充电桩约6000台。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具体划分请见标包划分情况。
2.3招标范围: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电动)拟对自营及所管理的广西区内充电站点开展运营及运维服务,目前广西电动自营及所管理的充电站点约521个,充电桩数约4000台,2021年预计新增充电桩约6000台。本项目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充电站(桩)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专变、配电房、配电柜、消防设施、储能设备、光伏设备等)提供日常运行维护、修正性维护和质保期后维护支持。本项目运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客户开发及维护、物业及政府管理部门关系协调、充电站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接待及会议参加、客户投诉处理、现场服务人员技能及安全培训、协助甲方营销活动执行、现场卫生、站点拉枪及屏幕损坏及充电桩碰撞等事故保险理赔、市场信息收集等。
2.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一年有效期。
2.5标的标包划分:
标包序号标包名称项目内容
1
充电桩运营及运维服务项目一
南宁市充电设施运营及运维服务
2
充电桩运营及运维服务项目二
柳州市充电设施运营及运维服务
3
充电桩运营及运维服务项目三
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崇左市、贵港市及玉林市充电设施运营及运维服务
4
充电桩运营及运维服务项目四
桂林市、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贺州市及梧州市充电设施运营及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南方电网广西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内容关 联 标 的/标包
1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包1、2、3、4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五级或以上。
标包1、2、3、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能委托同一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须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①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须附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标书费转账底单。
4.1.1通过现场购领方式的,须递交以上所需资料。
4.1.2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以上所需资料(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档名称需注明公司全称及项目编号)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收款账户信息
(1)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各200元,售后不退。
(2)付款方式
标书费有两种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个人转账(可在现场刷卡支付或网上转账,但不接受现金交纳,也不接受ATM、支付宝等不能确认付款单位的转账)。
4.3开票注意事项
我公司在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如下:
(1)标书费发~票无特殊要求将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并将发~票推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打印。
(2)如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标书费转账当日扫描以下开票二维码,如实填写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在商家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造成开票错误,概不退换。
(3)供应商到我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携带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如为个人转账或现场刷卡的,另需提供一份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保管期限不超过半年,请供应商及时领取,逾期不领取发~票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采用邮寄方式的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