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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采购: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项目供

发布时间:2021-06-03 20:34:02浏览:56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2021采购: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项目供电外线工程招标公告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投-

2021采购: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项目供电外线工程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茂名滨海新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滨海新区博贺镇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项目供电外线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210FA9300891
二、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博贺镇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项目供电外线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6487.21(人-民-币柒拾万零陆仟肆佰捌拾柒元贰角壹分)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国家级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伍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分包。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次项目不举行集中踏勘。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6月04日起至2021年06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5日10时00分(注09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开启时间:2021年06月15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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