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项目]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项目公告
信息类别:勘察设计
采购主体:企业
受乐山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6040003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3.采购人:乐山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配套资金29.4万元(其中勘察预算资金:5万元,设计预算资金24.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采购。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8.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8.2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逾期不售。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