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团体补充医疗商业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团体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B-CG-2021-015
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团体补充医疗商业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4万元
z高限价:6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z高限额 预算(万元) z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60.4 60.4 其他保险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人企业的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出具法人企业的授权书。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任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需在网站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到 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为网上操作,具体如下:①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可简写)+所办事项(报名或其他)”。供应商须在邮件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开票信息等信息)②项目联系人审核信息无误后,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供应商将文件费汇至代理公司账户。③供应商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④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时间为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