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抚州市钟岭锦园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政府采购
招标人:抚州市广厦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2021-G10
2.项目名称:抚州市钟岭锦园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457.488万元
5.服务期限:2年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企业成本核算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本公司缴纳社保凭证原件及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本公司缴纳税收凭证原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六)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z新一期的产品;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 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6月30日 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