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无组织废气收集工程、车间空气调节净化工程、车间地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河南省卫华包装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5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组织废气收集工程、车间空气调节净化工程、车间地坪改造工程已由 河南省盐业集团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卫华包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无组织废气收集工程、车间空气调节净化工程、车间地坪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河南省卫华包装有限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的环保理念,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要求,成功申报 2020 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印刷包装 B级企业。B 级企业的成功申报,标志着河南省卫华包装有限公司的绿色发展事业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然而通过对标国内 A 级企业,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分析,发现河南省卫华包装有限公司 VOCs 的管理基础依然薄弱,普遍存在源头控制不力、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运行管理粗放、监测监控不到位等问题,未能实现企业环保精细化、标准化管理。针对公司存在的现状,河南省卫华包装有限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厂区生产环境及环境管理进行整体提升。
(3)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4)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合同额在3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并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查询的注册信息;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报名资料: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