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HZ21DLO9QG)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7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年预算费用为127万元,服务
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二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
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第
一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
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如年度考核未通过,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
营范围,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3日10时00分到2021年06月18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10时00分
七、其他
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年预算费用为127万元,服务期限为
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二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
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次采
购确定的合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年度
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
考核未通过,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