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7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桃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年预算费用为127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次招标采取- -次采购二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果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n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這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休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1年6月13日至2021年6月18日上午10:00 1:00,下午 1:00 3:00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原件扫描件(截图需带上系统时间,日期不能早于公告开始日期); 4)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 注(1) 以上资料原件阅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 以上资料仅为证明报名资格所用,如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以投标文件为准,其投标资格是否满足要求
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07月05日10时 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 年07月05日10时 00分
七、其他
静安区中心医院食堂粮油类等食材供应配送项日,年预算费用为127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年(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二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为***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格。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年度考评,考评依据合同、服务承诺和国家相关规定,考核通过的则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