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LHPDSGC2021-1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本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PDSGC2021-10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LHPDSGC2021-100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资额:约180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白龟山水厂规模为15万m3/d,拆除西净化站两座机械澄清搅拌池及加药间,新建排泥池、浓缩池、脱水车间、加药间等;九里山水厂恢复20万m3/d泥水处理系统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5.2.1***标段: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土建部分。
5.2.2第二标段: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设备安装。
5.2.3第三标段:净水厂泥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监理标段。
5.3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辖区。
5.4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第三标段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过程中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5.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6工期:***、二标段:60日历天;第三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5.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1.5投标人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相应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6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第二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书面形式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2.5投标人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相应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6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第三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5投标人近三年度(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相应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注册后相应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 6月21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报名方法: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招标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 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