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优化提升国际机场站导向标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1-026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优化提升国际机场站导向标识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优化提升国际机场站导向标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采购范围: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优化提升国际机场站导向标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体方案设计、导示灯箱设计及安装、防滑标线设计及施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防滑标线:宽0.8米,约1000平方米;导示灯箱:约50个,0.75米*0.5米/个,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
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25日;暂定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7 月 31 日;计划工期: 36 日历天。具体开始、完成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或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2.4质量标准:
2.4.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相关要求深度。
2.4.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相关要求质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行业(行业资质)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资质)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磋商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具有2项单笔合同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灯箱安装或标识标线施画的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它能证明项目金额和内容的相关材料。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项目经理职务。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z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其他要求:
3.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8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 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