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疆某单位2021年下半年副食品“阳光采购”项目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某单位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1年下半年副食品“阳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1年下半年副食品阳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1年下半年副食品阳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为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合法单位
(二)必须持以下资质原件及A4彩印版复印件2套方可参与报名:(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食品经营许可证.(4)健康证.(5)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6)法人或法人代表近六个月的社保.(7)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8)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载止时间止)(9)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承诺书及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需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至四包具备相应的车辆运输及服务保障能力提供合同原件.(11)第九包需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6月15日10时00分到2021年06月19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11时0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