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达州市渠县城区智慧停车建设服务采购公告
受渠县賨成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渠县城区智慧停车建设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ZDZB2020016。
二、项目名称:渠县城区智慧停车建设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建设运营渠县智慧停车服务平台、路内临时停车智能管理子系统(地磁安装等相关设施)、路外停车场智能管理子系统(统一接入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城市停车诱导子系统。将渠县范围内停车位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共规划临时占道停车位约为3000个,车位诱导指示屏22块,停车场9个。
路边停车位:主要对渠县现有运营收费路面停车泊位进行改造升级,安装车位地磁、手提供PDA设备、车位诱导指示屏等智能设施以及手机APP终端植入,共规划建设3000个车位。
停车场:主要对政府建设的停车场进行改造升级,安装智能停车设备设施、进行停车场土建改造等,本次项目共规划升级改造设9个停车场(斗嘴梁棚户区停车场、棚户区改造四期停车场、渠光洞湾棚户区停车场、东二期安置房停车场、渠县县医院停车场、渠城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地下停车场、华中安置房停车场、华中桥下停车场、东城停车场),共计4081个停车位。
本次预计总投-资2998.63万元。
五、经营模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社会资本方,按照“公开招标、社会资本方依法投-资建设、社会资本方负责运营管理、期满后投-资建设的所有实施、设备、系统等无偿移交招标人”的运作模式实施该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投-资实施,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项目建设规模:对移交车位100%完成智能化改造,改造标准须按照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实施。
招标人委托项目公司暂定为12年运营管理期<含建设期(建设期为六个月),z终服务年限以投标人所报年限为准,期满后招标人无偿收回,一切经营设施、设备、系统等产权及管理权归招标人。
后期如因城市建设与管理需要增加停车位及充电桩,由中标人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纳入此次构建的智慧停车服务平台,结算方式按照本次中标价进行结算。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1.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则自公司成立起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适用);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附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4.3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相关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自 2021年6月16日至 2021年6月22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14: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