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立体停车位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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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S202106030474 招标人: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5.0万元
1.采购条件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立体停车位新建项目,资金已落实;受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拟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立体停车位新建项目。
2.2项目概况:
(1)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建项目地下停车场设计有立体车位,根据规划验收要求,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验收条件,需建设立体停车位18个。
(2)立体停车位位置:设置在主体大楼负二楼,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设计, 图纸需符合设计必须符合规范及立体停车位建设相关要求,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施工,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建设。
(3)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建项目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司家营街(恒业游泳馆旁)。
2.3采购范围:本项目为限额设计项目,设计限额为:450000.00元。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项目策划、施工图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工期要求:设计 5 日历天,施工2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1)设计: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审批。
(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工程验收通过。
(3)采购: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
(4)验收:根据设计合格规范及相关立体停车位建设要求进行验收,施工完成需达到相关要求及质量规范,并满足采购方的使用需求。由中标人负责验收并办理相关证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A、如供应商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可单独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B、如供应商不是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商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供应商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
(2)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丙级);
(3)施工单位: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
(5)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6)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磋商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7)满足《云南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1月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未经审计的则提供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只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信誉良好,供应商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成交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3.5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若采购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6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并约定具土地规划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磋商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标。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 6 月 16日至2021年 6 月 22日(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如为联合体的供应商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不是联合体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28 日14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文件费支付方式:现金或供应商公对公转账,其他方式不支持。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