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镇2021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定安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委托,就龙门镇2021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FGCG-2021-043。
1.2、项目名称:龙门镇2021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期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188417.00元。
1.5、z高限价:1188417.00元。
1.6、采购需求:项目建设地点:定安县龙门镇;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道路改造工程,拟对龙门镇大山村委会清水塘村环村路AB段、CD段、EF段、GH段、KL段、久温塘村委会井头二村环村路和龙门村委会龙门村龙门岭至牛塘堂生产道路共7条(段)路硬化改造,总长1636.314米。建设内容包括硬化道路、防护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
1.7、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8、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发售标书时间:2021年06月16日至 2021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3、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A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B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D.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E.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公司,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10:00 :00(北京时间)。
1、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9日10 :00 :00。
2、开标地点:海口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06月16日09时00分 至 2021年06月23日17时00分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3日17:00: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
.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6月29日10时00分,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110088656
邮 箱: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