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入围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2.4服务期限:3年
服务质量目标:优质服务,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上
2.6入围家数:本次招标将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为入围单位,分层委托,第三名候补,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本次投标近3年来(2018年初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13:3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徐 莉
手 机.182 1020 7527
邮 箱.xszl851@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