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吉林省教育学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商业服务, 吉林 2021-06-18T | T
开标时间:2021-06-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省教育学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吉林省教育学院委托,拟对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JLTC2021-023
3、服务内容:拟租用大客车为教职工通勤班车及不定期长春市内客车租赁。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2年;
6、z高投标限价:详见服务内容;
7、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8年的法人独资企业。(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车籍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质押、破产等状态,如有任意一项将认为供应商不满足投标要求,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一票否决;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3、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驾驶员20年以上驾龄证明(提供驾驶证,以初次领取驾驶证时间为依据)、无犯罪记录、体检等方面证明资料(提供驾驶员近3年的体检证明和供应商近5年中每年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社保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2)租赁车辆为供应商自营车辆,所有的车籍所在地为长春市,禁止使用社会挂靠车辆,租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必须具备齐全的车辆运行手续,供应商车辆要求至少50座5台以上、37座1台以上且注册登记为2020年6月以后车辆(以行车证日期、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为依据);
(3)近三年供应商或供应商车辆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多、交通事故多发而被行管部门通报或被新闻主流媒体曝光,将认为供应商不满足安全管理零容忍的投标要求,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一票否决。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6、被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7、被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涉及本项目采购内容)、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加盖公章于2021年6 月21日至2021年6月25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00分进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09时30分;
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000元。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