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新|伊宁市智慧化新型冷链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伊宁市农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5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型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智慧化新型冷链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一信息化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5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农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息化建设(新型供应链分拨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设、20家七彩伊宁·社区便民店信息化建设、集中调度中心购置监控大屏及大数据中心LED显示屏)(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市智慧化新型冷链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一信息化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市智慧化新型冷链物流供应链建设项目一信息化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具备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相关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副本原件.
2.3、如法人(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近六个月盖有社保局章的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无效.
2.6、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2.7、提供设备制造商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取得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两套及原件(原件备查).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1日10时00分到2021年06月25日20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30日16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6月30日16时30分.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