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朱房地区棚改加环境整治项目集体产业地上物拆除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朱房地区棚改加环境整治项目集体产业地上物拆除工程(第三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9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农工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朱房地区棚改加环境整治项目集体产业地上物拆除工程(第三标段),预算金额:39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朱房地区棚改加环境整治项目集体产业地上物拆除工程(第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朱房地区棚改加环境整治项目集体产业地上物拆除工程(第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5、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2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6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携带以上资料报名。未向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