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硕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标牌、标牌杆采购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50万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硕县新材料工业回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一标牌、标牌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标牌及标牌杆(规格型号详见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硕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一标牌、标牌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硕县新材料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标牌、标牌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合法经营的供应商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信息被执行人等
(3)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3日10时00分到2021年06月29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获取(售后不退).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3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3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貳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2021年7月1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携带汇款单据进行投标确认(也可电话确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详见须知表).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刘 涵
手 机.152 1022 6332
邮 箱.liuhan890425@ 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