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对外引进服务单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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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XZX-20201047 招标人: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项目概况
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对外引进服务单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X-2021047
项目名称: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对外引进服务单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如下: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对外引进服务单位。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食堂和超市托管经营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学校与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底对食堂、超市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质量要求: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安全工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项目建设及服务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磋商响应人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2018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1.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1.7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承诺成交后在15天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各磋商响应人自行承诺,格式内容自拟)。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 2021年6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磋商响应人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于2021年6月24日至 2021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记。
售价:600元/份,文件费售后不退。(如需开发/票,请以对公的方式转账)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7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