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钱湖景苑、钱湖人家四期、茗莲春晓二期等小区NB-IoT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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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210623_103250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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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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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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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钱湖景苑、钱湖人家四期、茗莲春晓二期等小区NB-IoT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钱湖景苑、钱湖人家四期、茗莲春晓二期等小区NB-IoT智能燃气表采购项目,业主为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NB-IoT智能燃气表采购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300元/只
2.2招标范围:采购NB-IoT智能燃气表(具体参数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规格及要求),采购总金额190万元,供货周期2年,中标人供货达到2年或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4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特别注明:1.投标人应完整地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地、生产厂家、品牌(含基表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并经宁波市计量院强制检定合格的等。
2.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价格、一般纳税人13%的专用增值税、运费(含二次运费)、保险费、与指定基表装配费等相关设备、宁波市计量院强制检测费、招标人相关管理平台标准数据接口的对接实施费、培训费、使用寿命内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并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500万元;
2)制造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大型燃气企业(如华润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等)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3)制造商须取得本次标的物(G2.5民用智能表基表为铝壳,G4民用智能表基表容许使用钢壳)所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省级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估报告。符合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NB-IoT智能燃气表技术要求(试行)》要求。须提供二个符合要求的样表供招标人进行NB-IoT智能燃气表功能、数据传输及相关参数测试;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合格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9日14时00分,
6.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 开标时间:2021年7月9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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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9520475787
邮箱:195204757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