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生产运营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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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YZB-2021-126 |
招标编码:CBL_20210624_104923061 |
开标时间:2021-07-15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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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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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YZB-2021-126
1.招标条件
受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生产运营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生产运营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包含运营成本、大修改造、财政未审核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1号线剩余工程及配合审计完成结算终审等。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工作或从事相关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至少一项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外省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的相关规定。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8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第3.1、3.4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及职称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等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彩色截图,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9时00分,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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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952047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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