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景区平台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SD(2021-035) 招标人:洛阳龙门景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洛阳龙门景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龙门石窟景区平台建设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龙门石窟景区平台建设服务项目,LYSD(2021-035)。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130.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系统功能模块的开发,要求基于支付宝小程序和微信小程序平台进行开发,满足用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一扫或者搜索等功能进入对应的景区官方小程序平台进行使用。为便于推广及用户使用,要求实现两个平台小程序一个配置后台,用户通过扫同一个二维码可以分别进入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达到一码二平台双核小程序概念。
3、服务期:30日历天内完成基础参数上线投入使用,60日历天内确定所有功能上线投入使用。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否则视同未提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六、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供应商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7月5日15时00分。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