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邮政集团长春市分公司定点服务机构选择(调味品代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ZB2021-7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定点服务机构选择(调味品代加工)项目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定点服务机构选择(调味品代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定点服务机构选择(调味品代加工)项目;
2.2服务内容:调味品委托加工。(详见招标文件)
2.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2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入围家数:2家
2.7其他内容:招标人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两个品牌,其中一个为生产厂家商标,另外一个为招标人自有商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20)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6 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