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昭通昭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招标编号:XNZB2021-0222-0085ZB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24.447003万元
一、项目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昭通昭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云签渠[2021]10号。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项目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委托依据行业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择优确定合格的成交人。
二、工程范围、工期及地点
2.1 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昭通昭阳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项目地点: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12号。
2.4 工程范围:拟对昭通市昭阳支行营业用房进行装修,营业用房建筑面积为358.88平方米。包括图纸所示的装修、给排水、强电和弱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工 期:6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同意为止。
2.6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7 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z新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GA38-2015)《 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及云南省分行信息科技条线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2019版《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V5.0》的要求。执行甲方招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相关设计说明、施工要求、设计材料表及所有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其他:本次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配套定额和工程量计算规范编制,本工程项目的计价办法按此规定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目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近3年(2018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
3.3 资质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指工程规模、专业类别、合同金额)3个或以上;
3.4 项目经理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经验: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指工程规模、专业类别、合同金额)1个或以上;
3.5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提供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证明资料);
3.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一栏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不良案 件记录(以上信誉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类似工程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单位,请于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7月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6日09:30(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