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对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RDZJ2021-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学校食堂按每月营业额的比例向学校缴纳管理费用,不低于营业额的4% 。
5.采购需求:采购一家有资质有经验的机构,对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学校食堂进行委托经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2020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 2020 年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配备取得食品安全员资格证书食堂经理(至少一人)、取得健康证的其他工作人员(至少五人);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渠道: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4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获取磋商文件
1.发售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不含法定节假日)
2.报名须提供资料: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所有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纸质版)人民 币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z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15: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