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共和地区光伏电站子阵杂草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共和地区光伏电站子阵杂草清理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谈判时确定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共和地区光伏电站子阵杂草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水电公司海南地区光伏电站包括以下电站: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中型50MW光伏电站、试验基地光伏电站、永源储能光伏电站、共和特许权光伏电站、黄河晨阳光伏电站、通力光伏电站、中型中发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红旗一至红旗八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南的塔拉滩,各电站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完整性好,场地平均海拔2920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18.5mm;曲合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河卡镇羊曲乡吾合托村境内,场址地貌单元为黄河高阶地,地貌类型为山前冲洪积扇场。电站场址区地势平坦、开阔,平均海拔2625m。电站场区气候昼夜温差较大,无霜期短,冬季严寒夏季凉爽,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18.5mm。由于电站冬季杂草较多且干燥,存在火灾隐患,对各电站杂草进行清理;
1)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14.8km2,共14个区,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41019亩。
2)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13.74km2,共10个区,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31723亩。
3)中型50MW光伏电站:由33个光伏子阵组成,占地面积约为0.97km2,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子阵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910亩。
4)实验基地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3.32km2,共5个区,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5130亩。
5)永源储能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0.32km2,共18个光伏子阵,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565亩。
6)共和特许权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0.952 km2,共30个子阵,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960亩。
7)黄河晨阳、通力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1.799km2,共80个子阵,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2560亩。
8)中型中发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0.276km2,共12个子阵,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400亩。
9)珠玉光伏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为18.6km²,由750个光伏子阵组成,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26242.77亩。
10)曲合光伏电站:由12个光伏子阵组成,占地面积约为0.365km²,子阵路面宽度为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592亩。
11)红旗一至红旗八光伏电站:电站内子阵路面宽约4-6m,载重10t以下车辆可通行,需清理杂草面积约为400亩。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本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工作内容: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中型50MW光伏电站、试验基地光伏电站、永源储能光伏电站、共和特许权光伏电站、黄河晨阳光伏电站、通力光伏电站、中型中发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曲合光伏电站、红旗一至红旗八光伏电站杂草清理工程,具体清理面积见下表。
黄河水电公司共和区域光伏电站子阵杂草清理面积表
序号 电站名称 项目业主单位 割草面积(亩)
1 水光互补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41049
2 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31723
3 中型50MW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910
4 实验基地100MW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5130
5 永源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565
6 共和特许权30MWp并网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960
7 黄河晨阳、通力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2560
8 中型中发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400
9 珠玉光伏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26242.77
10 曲合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592
11 红旗一至红旗八光伏电站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 400
合计 110531.77
1.3工期要求及工作地点
1.3.1工期:本项目清理期限为2021年-2022年,单年施工工期为45天,预计为9月15日至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单位通知为准。清理工作完成后7日内,提交清理报告。
1.3.2工作地点: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中型50MW光伏电站、试验基地光伏电站、永源储能光伏电站、共和特许权光伏电站、黄河晨阳光伏电站、通力光伏电站、中型中发光伏电站、珠玉光伏电站、曲合光伏电站、红旗一至红旗八光伏电站。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杂草清理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5日 8:30~11:30,14:30~17:30
1.8.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 币500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7月19日北京时间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1.10 其它
1.10.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