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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发展集团采购2021-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季度审阅服

发布时间:2021-06-29 10:11:44浏览:45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红河发展集团采购2021-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季度审阅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T|T招标编号:HHZB-2021-0016招标编码:CBL_20210628

】红河发展集团采购2021-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季度审阅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T | T

招标编号:HHZB-2021-0016

招标编码:CBL_20210628_104931095

开标时间:2021-07-2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90.0万元

红河发展集团采购2021-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季度审阅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河发展集团采购2021-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季度审阅服务机构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发展集团采购2021-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季度审阅服务机构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预算金额:概算总额约790万元;

2.4z高投标限价:790万元;

2.5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财务审计和季度审阅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季度审阅报告等成果资料。

2.6服务期限:2021年至2023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7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省、市国有企业财务审计规定,符合招标人及技术规范书工作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为1个标段;

2.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伙企业(包含: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资格。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截止该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总所)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的备案(提供备案信息网上截图);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审计项目业绩,业绩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

3.4财务状况: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3年(2018-2020年)(若2020年还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2017-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自2018年至今,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无商业贿赂等情况,未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的投标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查询截图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拟任项目组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不少于五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审计项目。

(2)拟任现场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不少于五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及现场项目负责人外,拟派往本项目的驻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4名;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非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并提供相应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照以下步骤进行在线投标

①、若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用户认证

2.潜在投标人具备在线投标条件后,须于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上传如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平台进行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交);(7)被授权人身份证;(9)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3.潜在投标人在线报名审核成功后,请于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上述所上传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投标人须按上述流程、方式办理后才算有效报名,否则视为其报名无效。

4.招标文件费用在平台报名资料审核及现场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0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式(须同时递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①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台完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邮箱获取《企业登记表》

联系人:(经理)

电话:19520475787

邮箱:1952047578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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